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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万家中小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作者:    日期:2016-12-10 17:25:28    浏览次数:3593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部署安排,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创新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发展质量效益,推进中小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6年启动万家中小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行动,通过5年的努力,实现1万家以上中小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到2020年底,企业整体效益提升40%以上,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2%以上,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15%,污染物排放明显下降,规上中小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7%以上、研发机构拥有率达到80%以上,努力实现结构全面优化、效益快速提升、就业人员增加、资源节约利用、环境大幅改善。

二、主要路径

    (一)改造升级发展一批。支持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应用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加快生产工艺、装备的升级换代。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机构,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强产学研合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形成自主知识产权,走科技型发展之路。支持传统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降低能耗和污染排放,提升企业发展质量。5年完成技术改造企业5000家以上,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每年稳定在600项以上。

    (二)产业集聚发展一批。实施“互联网+”产业集群行动,开展“智慧集群”建设和试点,形成一批产业聚集度高、创新能力强、信息化基础好、带动能力强的重点产业集群,带动引领产业集群中优势企业向中高端转型发展。推进产业集群引进优质项目和传统企业提档升级,引导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加速集聚,打造一批产业名城、名园。推进产业集群大中小企业协同,培育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完善上下游协作配套机制,带动产业链小型微型企业发展。5年实现集聚发展1000家。

    (三)专精特新发展一批。加强政策引导,强化专业服务,实施创新驱动,促进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计划,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形成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技术或服务出色、市场占有率高的“隐性冠军”,打造一批管理基础扎实、信息化应用水平高的成长型企业,发展一批商业模式新、服务能力强的新业态企业,形成一批社会公认、知名度和美誉度高的名品、名牌和名企。5年培育认定“专精特新”企业800家。

(四)管理提升发展一批。规范企业产权制度、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引导中小企业树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加强基础管理,强化精益管理、现场管理,推动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开展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探索建立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制度,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推动企业管理创新,引导中小企业参加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活动,加强管理创新实践和创新成果推广,提升企业管理能力。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激发企业家精神,提高企业科学化管理水平。5年实施管理提升企业2300家。

(五)两化融合发展一批。实施“大智移云”引领计划,深入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进程,加快大数据、智能化、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运营管理等环节深度应用。利用“互联网+”,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催生新业态,培育新增量,发展新动能。发挥云平台作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在线研发设计、优化控制等应用,支持大型互联网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以及信息技术服务商,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双创”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高水平、高质量、低成本、低门槛和灵活安全的互联网基础环境、信息技术和解决方案。5年建设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200家。

(六)国际化促进发展一批。认真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促进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促进中小企业融入全球市场,利用全球要素。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外建立原材料基地、研发设计基地和营销网络,支持中小企业收购境外先进技术和最新科研成果,并购、参股境外创新型中小企业,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品牌、营销、服务“走出去”。鼓励产业集群对外合作交流,发挥产业集群在对外产能合作中的载体作用。组织好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各类展会,推动企业参加境内外展销展览活动,推动企业参与中外合作交流。5年国际化发展700家以上。

三、支持政策

统筹使用我省支持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节能减排以及压减产能等现有各类专项资金,采取省级支持、市县配套的办法,争取每年从现有省级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出专项。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部门的资金和基金支持。

(一)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措施,完善企业技术改造政策配套措施。积极争取国家技术改造资金和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充分发挥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和发展基金作用,大力推进工业强基工程,精准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制定发布重点行业技术改造投资导向目录,支持企业高端产品、关键环节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组成重点行业技改推进攻关小组,对转型升级企业分业施策,提出技术突破路径。

(二)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指导意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转型升级企业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研发机构。支持转型升级企业大力开展基于用户需求的新产品开发,不断增加优质新型产品的有效供给,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国内领先、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强的工业新产品并大力推广。鼓励转型升级企业参与国家重大专项研发,在尖端技术领域实现突破。支持企业主动承接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成果并产业化。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级和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质量标杆企业。支持企业创建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落实好资金奖励政策。

(三)支持企业管理创新。深化和拓展工业企业对标行动,鼓励转型升级企业创建一批行业“第一”或“唯一”项目,支持企业申报河北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鼓励企业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制衡机制,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企业通过企业内部股权调整和再分配,推进投资者、管理者、科技人员有差别持股,促进企业产权结构合理化。加强对企业家管理培训,开拓企业家思维,引进一批职业经理人,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和创造力。鼓励企业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提升管理水平。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围绕转型升级和绿色环保、安全生产和质量保证、守法经营和公平诚信、保障权益和关爱员工、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等重点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定期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四)支持企业节能降耗。积极争取国家清洁生产专项资金,优先支持转型升级企业清洁生产技术示范项目。落实国家绿色制造工程要求,针对转型升级企业,有重点地推进绿色产品生产和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建设。研究出台河北省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方案,促进转型升级企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选择转型升级企业集中园区,开展清洁生产试点,推动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节能减排改造等工作。支持转型升级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工程,实施一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奖励资金支持,重点支持淘汰落后和压减产能企业职工安置、转产改造等。落实焦化产业结构调整方案和压减焦炭产能工作方案,推动焦化行业提质增效。

(五)鼓励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重大专项,重点推进转型升级企业关键技术攻关、工艺创新、成果转化和标准制定。支持转型升级企业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创新成果产业化、创新能力建设等。引导金融机构建立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加快培育壮大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产业、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集群,鼓励转型升级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拓展规模优势,提升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水平。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完善产业配套体系,鼓励发展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节能环保股权投资基金等,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多元支撑。

(六)鼓励企业兼并重组。用足用好国家和省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医药等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实施兼并重组,支持省内外有实力的企业跨区域、跨行业重组。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民营资本投资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七)推动企业互联网化转型。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研究,建设和完善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推广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的信息化产品和服务,促进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企业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各个环节的应用。研究出台我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实施意见,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积极推动转型升级企业两化深度融合。积极争取国家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物联网研发、应用和服务。支持转型升级企业开展“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争列国家“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引导和鼓励重点龙头企业向综合集成应用迈进,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

(八)加强企业融资服务。深入贯彻国家有关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研究出台破解融资瓶颈的若干措施,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探索政银担合作风险分担新型模式,增强省市县三级担保机构实力。建立融资担保基金,加快省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运作,优先为转型升级企业提供服务。全面落实与金融机构签署的政银保合作协议,贷款额度重点向转型升级企业倾斜。及时组织转型升级企业与金融机构、担保机构进行洽谈,有计划地开展大规模洽谈活动。

(九)深入开展企业帮扶。深化企业帮扶行动,针对企业在转型升级阶段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细化措施,加强协调,实现精准帮扶、持续帮扶。加强政银担紧密协作,加大银企对接工作力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多方式帮助企业筹集资金。针对转型升级企业,分行业组织多种形式的产需对接活动,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深入开展扶助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推进惠企政策、资金、服务等优势资源重点向转型升级中小企业倾斜。

(十)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建设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积极争取国家级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资金支持,并对基地内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鼓励转型升级企业与京津高校、科研机构组建技术创新联盟,推进“固废资源利用与生态发展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转型升级企业申报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鼓励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聚集带动社会服务资源,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转型升级企业提供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动员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把推进万家中小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逐级动员部署,集中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抓紧抓实抓好(2016年12月底完成)。

(二)建立管理评价平台。依托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构建万家中小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信息管理平台,省、市、县三级按照权限进行使用管理,全面开展统计调查、跟踪评价等工作。将转型升级企业的产品、产值、税收、投资、土地、环保等信息全部录入信息管理平台,统一进行管理(2017年2月底前完成)。

(三)筛选转型升级企业。各市、县(市、区)在对区域内企业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分类筛选出转型升级企业,确定各地转型升级企业名额;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工作思路,确定重点扶持企业(2017年3月底完成)。

(四)分类协同推进实施。按照转型升级主要路径要求,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转型升级企业支持力度,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转型升级行动计划任务。

(五)组织考核验收。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企业转型升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实地核查、验收,通过统计评价平台进行汇总,每季度形成转型升级推进情况报表,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厅成立省万家中小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行动领导小组,由厅长任组长,副厅长任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和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协调解决企业转型升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各市、县(市、区)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联系工作机制,设立工作机构。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企业转型升级工作的组织推动,强化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三)强化督导考核。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按照《河北省万家中小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工作考核办法》,对辖区内企业转型升级的任务目标、政策落实、工作推进等情况进行考核,建立年初计划、季度评估、半年巡查、年终考核的制度体系。

        (四)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设政策宣传专栏和板块,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总结推广企业转型升级经验做法,大力宣传创新发展先进企业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中小工业企业转型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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