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创空间服务规范(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09 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 号),引导众创空间规范化发展,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制定本服务规范。
一、定义
本服务规范中“众创空间”是指为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为创业者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积极利用众筹、众扶、众包等新手段,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为服务特色,实现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运营的创新创业平台。
二、服务对象
众创空间主要服务于大众创新创业者,其中主要包括以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为特征的创业团队、初创公司或从事软件开发、硬件研发、创意设计的创客群体及其他群体。
三、运营主体
众创空间的发起者和运营者,需具备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可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亦可依托上述组织成立的相对独立的机构。
四、主要功能
众创空间应具备以下功能:
(一)创业辅导:以产业经验和专业知识为基础,为创业团队及初创公司定量配置专职创业辅导师,或专兼职创业导师等。通过专业辅导、培训、咨询顾问服务,帮助创业团队或初创公司共同解决创业问题。
(二)投资融资:以自有资金、合作资金提供直接投资并开展融资服务,支持创业团队及初创公司发展。
(三)资源对接:集成技术、市场、媒体、政府及专业服务等创新创业者所需的外部资源,并提供对接服务。
(四)氛围营造:通过项目路演、宣传推介、创业沙龙、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形成创业者的有机集聚,培育创新创业文化。
五、服务内容
众创空间主要提供以下服务:
(一)基础服务
1.场地提供:为创业者提供办公场地、共享空间和共享办公设备。
2.联网办公:为创业者提供互联网接入及网络办公等服务。
3.注册代理:为创业者提供公司注册等工商事务咨询及代理服务。
4.财税服务:为创业企业进行会计记账与税务申报服务。
5.项目跟进:跟踪创业项目进度,及时发现并反馈创业中存在的问题。
6.政策对接: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等对接服务。
7.创业沙龙:开展以创业信息、创业经验、创业资源、项目路演等为主题的创业交流活动。
8.物业服务:为创业者提供保洁、保安、公共设备维护、水电气热等保障服务。
(二)辅导服务
9.创业培训:创业知识、创业经验、创业技能、创业政策等方面的培训。
10.误区识别:帮助创业者认识创业初期所容易遇到的共性问题。
11.模式设计:帮助创业者分析和优化创业项目的商业模式。
12.市场定位:帮助创业者进行创业项目的市场需求及市场定位合理性分析。
13.商业策划:帮助创业者编写、完善用于投融资或项目演示的商业计划书。
14.财务预测:帮助创业者对创业项目未来的财务收支进行预测。
15.团队沟通:改善创业团队内部的沟通方法、提高沟通效率。
16.文案优化:帮助创业者优化商业推广资料等相关文案。
(三)投融资服务
17.自主投资:以自有资金对创业项目进行股权投资。
18.风投对接:帮助创业者对接风投机构及天使投资人,并提供洽谈经验和技巧等方面的辅导。
19.银企对接:帮助创业者对接银行、小贷等金融机构。
20.众筹服务:以团购、预购、多方投资等形式,通过平台服务,为创意项目产品、创业公司股权等向社会大众筹资。
21.项目路演:组织项目路演,并为创业者提供相关经验分享和技巧辅导。
(四)咨询服务
22.战略咨询:帮助创业者分析和选择项目发展方向。
23.营销咨询:帮助创业者对接营销管理方面的专家和行业市场资源。
24.知识产权:为创业者进行知识产权信息、战略、代理等服务。
25.法务咨询:与创业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26.财务咨询:帮助创业者进行运营财务分析及提供建议。
27.人力资源:为创业者提供人力资源咨询服务,应对公司运营架构、绩效管理、人员招聘、人力资源政策等问题。
(五)其他孵化服务
28.技术服务:为创业者提供与其项目相关的技术交流、技术合作、技术外包、产品打样、专业设备及技术开发工具等服务。
29.市场调研:为创业项目提供市场调研经验或协助开展调研服务。
30.众包服务:为需要外部资源协作完成的工作项目,提供开放式的外部资源及合作模式的平台服务。
31.虚拟孵化:提供远程分布式工作所需的在线办公、社交、资源共享、资源对接等服务。
32.展会服务:帮助创业者参加与其相关的行业展销会、博览会等的登记、申报服务。
33.网络推广:为创业者提供互联网自媒体服务或资源对接。
34.媒体合作:为创业者提供所需的电视、报纸、杂志、网络、广告设计等资源对接服务。
35.商旅配套:为创业者提供食宿、交通、商务会谈、分时工作、商务助理、翻译、项目小组办公等服务。
36.其他服务:创业者所需其他方面的服务。
六、队伍建设
众创空间应建立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管理团队,为创业者提供相关服务。
(一)众创空间负责人:负责众创空间的日常运营管理,组织创业资源,具备创业辅导师或创业导师服务能力及一定专业背景,熟悉创业和企业管理。
(二)创业辅导师:作为服务团队的专职成员,应接受过创业辅导师专业培训,具备为创业者提供孵化服务的能力,协调创业资源,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创业导师:聘请天使投资人、企业家、成功创业者、技术专家、行业专家等担任创业导师,形成专业化导师队伍。
(四)其他专职服务人员:承担行政、人事、出纳、技术支持等岗位职责的人员。
七、运营管理
众创空间应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机制,便于空间的运营与入孵团队与项目管理。
(一)入驻:制订入驻条件、收费标准及入驻服务流程,建立项目征集与筛选管理流程。
(二)孵化:配备专职专业人员,制订孵化服务流程、建立共享资源管理、设施设备和过程文档管理规范,并建立服务质量标准。
(三)毕业:对获得天使或风险机构投资、业务成长迅速、合并或被收购的企业,制订毕业管理机制,推荐其进入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加速器继续孵化。
(四)退出:对入驻的创业者明确退出条件,通过设置退出条件提高孵化资源的使用效率。
(五)跟踪:对离开众创空间继续发展的毕业企业,保持沟通联系,了解其发展经营动态,持续关注、帮助企业发展。
八、标准化
各类众创空间自行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企业服务标准,鼓励其发展为细分领域的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