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铮)日前,沧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在沧转移转化的若干措施,积极构建“京津研发、沧州转化”模式,吸引更多京津人才、科技成果等高水平创新要素向沧州集聚。
鼓励高层次人才到沧州创新创业。沧州市将坚持按需引才,高质量实施国家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全职引进工作,特别是鼓励企业自主引才,对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国家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的,给予企业最高30万元奖励。同时,提供一站式科技人才服务保障。对符合沧州狮城人才条件的,办理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按规定提供配偶及子女就业安置、子女教育、住房安居、医疗保健等优惠政策。
吸引科技型企业落地。各县(市、区)将扩大标准化厂房建设规模,采取租金减免或分期出售方式吸引京津科技型企业整体搬迁或新注册落户,并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土地利用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允许企业提高开发建设强度,简化建设审批程序。聚焦全市重点产业和省重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沧州市将绘制产业链图谱,面向京津优势科技资源开展招商,按照“为场景找技术、为技术找场景”双找路径,协同京津推进场景共建共享,打造一批应用场景。
支持企业吸纳转化重大技术成果。对企业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方式吸纳的京津科技成果,年度累计技术合同成交总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加强与京津高校、科研单位、企业精准对接合作,创建创新共同体,布局一批中试熟化基地,对市级年度绩效评价结果首次为优秀的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同时,沧州市将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每年举办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等精准对接活动10场以上,为京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畅通渠道。
此外,沧州市将积极设立京津研发飞地,鼓励全市园区、企业在京津设立实验室、产业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等,借力京津高水平科技资源和高端人才,推进创新要素跨区域流动共享。该市将推荐相关单位申报省级研发平台,对纳入省级研发平台管理范围的,按规定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