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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储能产业迎来关键政策支撑
作者:《经济日报》    日期:2026-03-20 09:00:29    浏览次数:17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为其未来发展划定了清晰的收益规则、明确了市场化发展路径。这一政策不仅填补了全国性新型储能容量电价的制度空白,更通过稳定的收益预期激活行业投资活力,为新型储能在电力系统中充分发挥顶峰保供、新能源消纳的核心作用筑牢机制保障,成为新型储能行业发展的关键政策支撑。

“双碳”目标提出以来,我国新型储能取得跨越式发展。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36亿千瓦/3.51亿千瓦时,与“十三五”末相比增长超40倍。平均储能时长2.58小时,相较于2024年底增加0.30小时。与此同时,新型储能调用水平进一步提升。据初步统计,2025年全国新型储能等效利用小时数达1195小时,较2024年提升近300小时。

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边广琦表示,新型储能灵活调节能力日益凸显,在促进新能源开发消纳、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保供水平等方面作用逐步增强。

随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推进,风电光伏等波动性可再生能源在新型能源结构中所占比重持续增长,新型电力系统灵活性资源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给电力系统供需平衡和稳定性带来挑战。目前,青海、甘肃等多个地区的新能源发电量渗透率已超过30%,电网午间保消纳、晚峰保供矛盾凸显,系统平衡调节问题突出。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刘永东说,“十五五”及中长期是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关键期,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预计年均新增装机2亿千瓦以上。新型储能需要多时长尺度、多元化发展,充分衔接电力市场,保障新型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但是随着增量新能源强制配储政策的取消,以往过渡性的容量租赁收益模式无法延续,仅依靠电能量和辅助服务市场,独立储能项目收益难以覆盖投资与运营成本,行业迫切需要明确容量收益相关政策为项目投资建设提供稳定预期。刘永东表示,在此背景下,《通知》从国家层面统一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的容量电价规则,本质是通过制度设计让新型储能的容量价值、顶峰贡献与收益水平精准匹配,破解行业发展的机制性障碍。

在刘永东看来,《通知》对新型储能发展具有深远影响,有利于推动形成“可靠容量补偿稳基本、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增效益”的收益结构,通过建立稳定的收益预期,提升储能项目的经济性,从而加速行业规模化市场化发展。这一机制的核心在于承认并补偿储能为电力系统提供的“容量支撑”价值,而不仅仅是传统的电能量交易价值。

与其他常规电源不同,储能电站本身并不增加电力供应,其功能作用主要是为电力系统提供调节服务。因此,建设规模要适配电力系统调节需求,既要警惕“过冷”,也要避免投资“过热”导致的供需失衡。

专家表示,对于新型储能行业而言,此次政策落地并非终点,而是市场化发展的全新起点。未来行业将围绕长时化、高效化、智能化方向加速升级,在容量电价的托底保障和市场机制的激励下,新型储能将实现规模化、高质量发展,成为我国实现能源转型和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核心力量和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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